
转眼2019年即将过去,中国楼市走向变幻莫测,继11月地产调控次数刷新年内纪录后,楼市定向微调仍在加码。各地密集出台资金审查或人才引进措施。据统计,今年1-11月份全国房地产调控次数已达575次,远超去年全年450次。
在坚持“房住不炒”,落实因城施策,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下,全国各地采取一系列举措、政策,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回顾2019,今年都出台过哪些新政呢?让我们大家一起来回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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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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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公积金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3月21日,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通知》,提高了最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在省直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郑州市区内购买首套住房,满足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其他情况贷款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国管公积金认房又认贷
4月12日,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4月15日起(网签日期),对二套房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最低六成且最多贷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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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调整住房公积金审批事项
4月30日,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审批事项的通知》,对于市民申请住房公积金审批以及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做出调整。购买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离婚两年内,职工与原配偶之间买卖住房,将不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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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公积金提取仅支持首套和二套
5月13日,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职工只有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调整
6月14日,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核定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的通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的核定时间为2019年7月1日-8月30日,新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将从2019年7月份开始执行。通知中明确规定,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不超过144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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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直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新政出炉 房屋面积200㎡以上不得贷款
8月17日,河南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布《省直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须知》(以下简称《须知》),其中披露,夫妻双方均在省直中心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在郑州(楼盘)市区内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金额不超过80万元;借款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二套或郊县房产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房屋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不得贷款。
央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
中国人民银行8月29日发布公告,为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过程中,确保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效实施,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
郑州市市直公积金调整最高贷款额度,最高可贷80万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布了市直公积金最新的办理细则。对贷款额度等问题做了详细的阐述。自2020年1月1日起,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即: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且为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金额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借款人单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或家庭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金额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新乡12月30日起将取消商转公贷款业务!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豫建发[2019]345号)和“四级十同”《省级基本目录》等文件要求,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如下:取消“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提取业务。取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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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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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征信报告出新版
央行征信中心已从去年年末开始试运行新版个人征信报告。新版个人征信报告,可以查看配偶信息,将还款记录延长至5年;还将纳入电信业务、自来水业务缴费情况、欠税、民事裁决、强制执行、行政处罚、低保救助、执业资格和行政奖励等信息,从多方面堵住投机取巧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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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ETC欠费超30日将上报个人征信
11月18日,央行、银保监会近日公布《关于金融服务支持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银办发〔2019〕185号)。该意见指出,ETC欠费超30日将上报个人征信。具体为,支持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和履行告知义务的前提下,将自通行交费交易日起超过30日仍拖欠未付款的用户个人信息提交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保存期限按《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北京公租房违规行为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为进一步强化对本市公租房违规家庭的信用约束,北京市住建委日前与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签订了《关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公租房违规信息的合作备忘录》。双方约定,对于存在转租转借、空置、擅自装修等违规使用行为的公租房家庭,房屋行政管理部门除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外,还会将其处罚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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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共有住房、经济适用房、城区内个人所有独院(独立)住宅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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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调整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城区内个人所有独院(独立)住宅交易相关事项
3月28日,新乡市政府发布《新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更新调整已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首次上市 交易土地出让金缴纳标准及城区内个人所有 独院(独立)住宅交易划拨土地收益缴纳标准的通知》。
城区内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首次上市交易和个人所有独院(独立)住宅交易,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时,按调整后的住宅用地级别范围和更新后的标准,征收土地出让金和划拨土地收益,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手续办理问题仍按之前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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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
5月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文件提出要分类合理确定准入门槛,针对不同困难群体,合理设置准入条件,采取适当的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坚持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
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应给予租赁补贴
6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意见指出,到2022年,全国培育100家以上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实现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地级市家政服务培训能力全覆盖。各地要以较低成本向家政企业提供闲置厂房、社区用房等作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共享职业院校、社区教室等培训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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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规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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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成品住宅分户验收制度
1月4日,河南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成品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加强成品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此次下发的通知对建设、设计、监理、实施工程单位的具体责任作了明硧规定,并实行成品住宅分户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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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
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城镇小区没有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规划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住宅建筑应以套内面积进行交易
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城乡给水工程建设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最为重磅的则是,《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包含的“住宅建筑应以套内面积进行交易”,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由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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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最低费用标准
5月17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将2019年各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予以公布。
新乡市房屋租赁市场租金指导价格公布
5月27日,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了2019年新乡市房屋租赁市场租金指导价格。为市民租赁房屋提供了参考。
市区一室一厅高层租赁价格多为800-1100元/㎡左右,二室一厅高层租赁价格多为1200-1700元/㎡左右,三室一厅高层租赁价格多为1500-2000元/㎡左右,商场周边租赁价格相对较高。
2019年新乡市房屋租赁市场租金指导价格
河南省财政已累计下达18亿元,支持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近日,河南省财政下达专项资金1亿元。“本次下达的专项资金大多数都用在支持建设4个创新引领专项首批项目、促进15个创新引领型产业集群发展、奖励39个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等方面。”
据统计,自2016年以来,河南省财政累计下达资金18亿元,引导带动郑洛新三市投入资金40.9亿元,支持各类科技项目2880项、新建省级创新平台208家,对于加快培育“四个一批”,推进“四个融合”创新,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提供了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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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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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
11月1日,新乡市正式执行《新乡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操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11月2日、3日,记者走访了我市多家中介机构,对新政落地情况做探访,发现很多中介都已将《新乡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划转协议》作为合同条款,写入存量房买卖合同,资金监管新政的影响正在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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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楼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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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放开大部分城市落户限制
2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
落实城市主体责任 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3月5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会上提出,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改革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城镇老旧小区量大面广,要大力进行改造提升,更新水电路气等配套设施,支持加装电梯。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住建部预警 十城被亮灯
4月19日,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城市主体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对6个城市进行预警提示的基础上,又对近3个月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价格指数累计涨幅较大的佛山、苏州、大连、南宁4个城市进行了预警提示。
允许租赁房屋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
6月17日上午10:00,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于召开6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出席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其中提到积极推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落户,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确保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应落尽落、便捷落户。
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
6月21日,河南省住建厅发布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的通知》。
简化了审批流程,申请我厅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延续、变更业务,按照相关提示,在网上办理,不再提供纸质资料;精简了申报要件;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
两部委公告:房产继承、赠与直系亲属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6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对偶然所得、税延型养老金收入,适用的个税项目予以明确。
房贷利率新规执行
8月25日,央行通过官网发布公告,宣布从10月8日开始全面调整房贷利率计算方式,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另外,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
住建部:加大培育住房租赁市场 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9月26日,住建部部长王蒙徽介绍,下一步将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包括健全公租房的申请、轮候、准入和退出机制,提高公租房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大培育住房租赁市场,落实支持政策,加强租赁住房的供应,解决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问题。还要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鼓励人口流入大、房价高的城市通过你自己的情况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央行:突发降息 MLF利率下调5个基点
11月5日,人民银行开展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4000亿元,与当日到期量基本持平,期限为1年,中标利率为3.25%,较上期下降5个基点,首次调降1年期MLF利率。MLF利率下调意味着央行再贷款的利率降低了,金融机构借入资金的成本也降低了,从而推动贷款回升。
再降息!5年期LPR首次下降至4.80%
1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19年11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4.15%,5年期以上LPR为4.80%,此次两者均下降5个基点外,其中5年期LPR利率在8月20日亮相后首次迎来下调。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郑州放宽落户条件 租赁住房满1年可落户
12月11日,大河网记者从郑州警方获悉,自即日起,将在2017年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放宽两项、增加一项户口迁入郑州市落户条件,即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放宽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落户条件和增加租赁住房落户条件。简单来说,在郑州市中心城区持居住证满1年,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租赁住房满1年的都可落户郑州!
住建部: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12月23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全面总结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提出2020年工作总体要求,对重点工作任务作出部署。会议强调,2020年,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期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继续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着力建立和完善房地产调控的体制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银行贷款利率迎重大调整
12月28日,央行公告给出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方案,并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
央行表示,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2019的一年里,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大背景下,部分地方政策的松动,实际上也是地方对一些正常需求来做微调,对有效需求来做释放。楼市的一举一动都会牵动购房者的心,房贷利率也一直是购房者关注的重点。
8月25日,央行曾发布公告称,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加点数值应符合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体现贷款风险状况,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
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按照最新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4.8%;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即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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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R下调
12月20日上午,央行公布了新一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4.15%,5年期以上LPR为4.80%,和11月的保持不变。相比之前全部下调5个基点!虽然已经临近年底,依然有多个银行做出跟进调整。
1-12月新乡部分银行套房贷款平均利率
据新乡惠民网的调研多个方面数据显示,目前建设银行,根据最新的LPR房贷利率,首套房贷在6.125%左右。为了方便理解,可以简单认为就是基础贷款利率上浮25%,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基础房贷额度上浮30%。目前新乡的房贷利率是在全国排名依旧算是较高的。
对房地产市场来说,影响最大的政策之一就是利率政策,5年期以上贷款还是以房贷为主,本次5年期LPR的降低,意味新乡楼市可能会迎来一大利好!因为房贷利率下调意味着买房人买房成本也会下降!
虽然相比其他城市,现在新乡的房贷利率还是高于基准利率的,利率上浮排名全国前几名。而真正关键的是下个月的LPR报价,那是明年房贷按揭的总基调。如果五年期报价在4.80%的基础上还能再调低,新乡首套房贷利率也会相应调低,反之亦然。
打个比方,A客户今年1月份在南区首次购房,总房款86万,作为首套购房,首付30%,贷款60万,利率上浮百分之30%,每月需要还贷款3714元,
而B客户在今年6月份同样在南区购房,同样作为首套购房总房款86万,首付30%,贷款60万,利率上浮20%,每月需要还贷款3551元,相比A客户,每个月少还贷款163元,30年总房款少还6.84万。
反之,如果B客户是在今年12月份的情况下在南区同小区购房,同样的贷款额度和期限,基准利率上浮25%,每个月还贷款则是3646元,相比1月份购房每月少还95元,30年总房款少还3.44万,而比6月份购房增加3万多元的利率费用。
虽然12月份相银行利率相比6月份有所增加,但比1月份还是降低了。
虽然LPR利率下调,但新乡房贷利率的调整变化较小。不过也符合国家贯彻的“住房不炒”“因城施策”的调控政策。
2020年就要来临,不出意外,很多购房者的新年心愿肯定是买房自己心意的房子,最好房贷利率也能低一些。
但,就事实来说,新乡的房贷利率短时间内不会发生巨大改变。对于刚需来说,近半年内有购房需求,那就不要在意目前的房贷利率,因为即使利率上浮25%,也是新乡近两年内的历史低位区间,加上年底各家房企促销力度大,推出相关购房优惠,大可通过你自己的需求,挑选中意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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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相比商业贷款,公积金可是合适太多了。特别是近年来房价的持续上涨,相比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低的优势就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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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
1、贷款期限五年及以下,贷款利率为2.75%
2、贷款期限五年以上,贷款利率为3.25%。
公积金贷款利率全国各银行都执行这个基准利率,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利率不上浮。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12月20日发布通知,取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自2019年12月30日起开始执行,意味着未来选择商业贷款就不能再转公积金贷款。
反观省会郑州,夫妻双方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金额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将极大缓解购房职工的贷款资金压力。
就目前首套房贷根据最新的LPR加点房贷利率,绝大多数银行在6.125%左右。
而公积金贷款利率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则是万年不变,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3.25%。
两者对比的结果,不言而喻,差距巨大。
新乡作为三线线内陆城市,长期以来,无论是金融政策还是银行信贷利率都更为保守。而今年此次郑州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大幅提高;5年期LPR贷款利率下调5个基点,从4.85%降为4.8%。长期房贷利率正式走入下降周期;
或许未来新乡的金融政策也会随着更加灵活宽松。
究竟是现在买房还是继续观望?
如果是刚需一族的小伙伴,年底确实是入手的好时机,一方面房贷利率相对稳定,另一方面年底开发商需要回笼资金,一般会选择积极推盘、降价促销。购房者更应关注房子本身品质,选择比较适合自己需求的产品。
但是对于炒房者和投资者来说,下手要三思!目前房价相对稳定,加上“房住不炒”政策的影响,各级政府都在积极响应中央号召,维持楼市稳定,“趋稳”将成为楼市新常态。
End
编辑 | 山海
校对丨柠檬
